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