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都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和兵团第二师各团镇应当积极开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应当鼓励和支持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水体循环和生态恢复等科技成果的应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