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都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