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都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二十条有效流域内县级人民政府和兵团第二师各团镇应当在草原生态脆弱区、森林资源集中分布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采取划区休牧轮牧、封山禁牧、天然林保护等重点工程治理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修复生态系统。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