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第三十四条有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会同商务等部门编制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在城市改造时,应当规划餐饮服务业相对集中的经营区域。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