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海洋经济,包括海洋产业和海洋相关产业,是指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的各类产业活动以及以各种投入产出为纽带、与海洋产业构成技术经济联系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