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有效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法规解释与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地方法规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