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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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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宗教活动场所
第三十二条
有效
宗教活动场所不得以教派、门宦、人名等冠名。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
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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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