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十七条有效商务部门应当指导和督促加油站、大型商场、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等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措施,指导和督促散装汽油经营者对购买者身份进行查验、登记。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