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传承和发展福建历史文脉,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