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三章 经营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其网站显著位置公开营业执照信息,其销售化妆品的注册、备案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上述信息发生变更的,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