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应急处置工作,预防精神障碍的发生。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