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心理健康素养,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