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综合考虑交通、医疗、生活便捷等因素,合理布局。为老年人设计的居住建筑,应当满足老年人对居住场所的安全、卫生、便利、舒适和无障碍等基本要求。

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和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爱心座椅等设施。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