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侵占、挪用全民阅读资产、资金的;(二)擅自拆除、侵占、挪用全民阅读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或者妨碍其正常运行的;(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重建全民阅读设施的;(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