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第二章 全民阅读服务第十五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自身条件,设立图书馆、阅览室、图书报刊架或者其他阅读设施,并对社会开放。鼓励和支持车站、机场、码头、公园、景区、宾馆、银行、商场、医院、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以及飞机、列车、客轮等公共交通工具,设立向公众开放的阅读设施或者提供阅读服务,并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人员,方便群众就近阅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