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燃煤污染防治公益性宣传,增强公众燃煤污染防治意识。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