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渔业资源保护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有效位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等法定保护水域的渔业资源保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