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