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鼓励、引导扬尘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和应用。

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制定实施扬尘污染防治专业规范,加强自律管理。

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