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十三条有效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实施分区作业,采取围挡、覆盖、喷淋、道路硬化或者其他抑尘措施,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