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促进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