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用户、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