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第六章 物业的保修与维护第二十八条有效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保修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承担保修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