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煤炭质量管理,推进煤炭清洁利用,逐步实施气代煤、电代煤。

煤炭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加强煤炭洗选设施建设与改造,提高煤炭洗选比例。

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