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防治第三十五条有效马颊河保护重点区域内的水域,禁止炸鱼、毒鱼、电鱼等行为,禁止使用禁用的渔具、网具进行捕捞,禁止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破坏水生物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2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