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六条有效市、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管理机构应当依据马颊河保护规划,加强湿地建设,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措施,保持湿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态特征,发挥湿地生态功能,提高马颊河水环境质量。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2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