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自治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实际,制定、修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自治县民族的特点,对法律、行政法规、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地方法规 ·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