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自治县自治机关自治权的行使第二十九条有效自治县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规范发展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自治县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本地资源,发展民族贸易,生产和制作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传统手工艺品。地方法规 ·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