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自治县自治机关自治权的行使第二十七条有效自治县加强对乡村振兴战略,特别是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在上级国家机关的支持和帮助下,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和扶贫工作,保障完成乡村振兴战略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地方法规 ·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