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自治县自治机关自治权的行使第十七条有效自治县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科学编制和实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