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加强对部门预算草案和开发区(园区)预算草案的审查,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一)部门预算和开发区(园区)预算的编制是否合法、科学、真实和完整;

(二)支出预算安排是否与支出政策相衔接;

(三)非税收入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理;

(四)项目库建设情况,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评价及运用情况;

(五)完成预算的保障措施是否具体适当;

(六)应当重点审查的其他内容。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