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二章 预算审查和批准第十六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各预算单位在编制重点专项资金预算时,应当根据相应的标准体系,全面实行绩效管理,明确绩效目标,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