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传统村落村民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当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就原宅基地上的传统建筑处置达成协议。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