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章 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第九条有效环境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