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由西湖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