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所在地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