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三章 交通运输噪声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进入城市市区通航水域的船舶,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昼间行船两船交会以规定的旗帜示意,夜间行船交会以闪光灯示意,除两船尾随、追越及其他特殊情况时使用规定声号外,其余声号一律不得使用。禁止挂桨机船夜间进入城市市区通航水域航行。西湖湖面禁止机动船鸣喇叭。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