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政府投资应当重点投向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应当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实施,坚持以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项目立项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22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