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三章 投资计划第十八条有效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需对已批准项目的年度投资进行调整的,由市投资主管部门征求市财政等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但该项目累计安排资金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总概算。实施和管理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22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