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三条有效排水设施建设所用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鼓励使用优质、高标准材料。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