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对污染城市湖泊环境、破坏城市湖泊生态、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地方法规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