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温泉水资源保护条例第七条有效温泉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保护区制度。温泉水资源保护区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划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温泉水资源优先在东梁温泉城开发利用。在东梁温泉城区域外开发利用温泉水资源的,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