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有效各级工会依法对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进行有组织的群众监督,参照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