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