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道路、车站、机场、景区、景点及其他城市设施,应当设置多国语言的通用标识、标牌,其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车站、机场、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等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建设无障碍设施,逐步推进无线局域网络覆盖。

地方法规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