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创新创优项目考核,由绩效责任单位自愿申报,绩效管理工作机构进行审核评估。必要时,邀请专家参与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