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环境。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