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五条有效人民防空疏散必须根据国家发布的命令,按照省人民政府的决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城市防空袭预案的布置统一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