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九条有效平时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设备、设施,实行有偿使用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国家投资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由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开发利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